12.責任消費及生產

九、畜牧業轉型升級、源頭減廢及資源化再利用

配合農委會計畫補助輔導及強化養豬場源頭減廢及資源化再利用效能,每年至少輔導1場養豬場設置、修繕或更新廢水處理設施,並邀請專家學者或專業輔導團隊現勘輔導,減少廢水排放量、促進糞尿水資源化再利用及進行臭味防治及沼氣發電,2024年養豬場優化廢水處理或沼氣再利用場數累計成長率達17.6%,有效降低畜牧農民營運成本及化學肥料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