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淨水與衛生

三、水污染防治綜合管理計畫

河川未(稍)受污染比例(RPI≤2.0(河川污染指數),2025及2030年階段性目標分别為85%、90%。臺中市轄内三大河川(大安溪、大甲溪及烏溪)2024年度未(稍)受污染比例分别為74.6%、75.7%及32.0%,整體未(稍)受污染比例為61%。近年因本市轄內測站懸浮固體物(SS)濃度異常上升,經分析SS上升多受上游流域(南投境內)水質之連動影響。

為持續改善流域水質狀況,本市針對各類污染源研擬改善措施並加強河川污染源追蹤,致力輔導事業由源頭減污,運用智慧科技管理(水管家Plus、水質感測器及縮時攝影機等科學儀器)執行污染溯源;另針對畜牧業以資源化輔導與稽查管制並進方式進行追蹤改善及餐飲業輔導設置油脂截留器與清查未列管工廠等,進而降低河川污染。目前已由中部三縣市(臺中、南投、彰化)聯合將此議題提出「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小組會議。藉由共同建立烏溪流域聯防整治平台,加強巡查、異常污染源通報及訊息共享,期望跨縣市共同改善烏溪流域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