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可負擔能源

一、積極推動再生能源, 力促能源轉型

發展再生能源為本市能源重點政策,以屋頂型太陽光電為主,地面型為輔,以「先公後私,先大後小」方式推動,另也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產業發展,提升本市再生能源使用率,推動成果如下所示:
  • 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約為8.79%,總用電量約為341.82億度,再生能源發電量為30.06億度,並以逐步達2030年使用比例20%為目標。
  • 2024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8.6%,截至2025年2月底,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六都第2,透過與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攜手打造臺中港為離岸風電產業園區,未來配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有望於外海建置離岸風機,提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
  • 本市市管案場統計至2025年4月底,共計778處設置太陽光電,總裝置容量逾145.9MW,每年發電量可達1.83億度,每年減碳量可達9萬公噸以上。